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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买房落户
1、武汉市中心城区:含江岸区、江汉区、硚口区、汉阳区、武昌区、青山区、洪山区、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
年满18周岁、拥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,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,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署合同(含11月1日签署合同),总价在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以及房屋面积在100㎡以上(含100㎡),能够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。房主只可以享受一次买房入户政策。
2、武汉市远城区:含黄陂区、新洲区、汉南区、东西湖区、蔡甸区和江夏区
年满18周岁、拥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,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,2008年11月1日以后千户合同(含11月1日签订合同),总价在20万元以上(含20万元)以及房屋面积在80㎡以上(含80㎡)。
3、无论是中心城区或者是新城区,是房子总价和面积两个条件必须要一起满足,同时一定要是新房才行。二手房是不行的。
4、落户要求的“首次交易的商品房”是70年产权的商品房。限价商品房、还建房、经济适用房、安居工程住宅、二手房、商住楼、办公及经营性用房都不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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